西部在线禁发广告,违者封会员帐号. |
毛衣贴身穿先看ABC标识 | |
发起人:默默地守望者 回复数:0 浏览数:4799 最后更新:2009/3/5 13:19:47 by 默默地守望者 |
选择查看 |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 帖子排序: |
默默地守望者 发表于 2009/3/5 13:19:47
|
毛衣贴身穿先看ABC标识 并非所有毛衣都可以贴身穿着!市民张小姐近日向记者反映说,她将一件新买的毛衣贴身穿了几天,皮肤就出现瘙痒发红等症状。仔细一看,原来毛衣里的标签上写着“安全类别:C”。记者昨日咨询纺织服装专家获悉,根据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,只有安全类别是B以上的产品才适合贴身穿着,但很多市民对此并不知情。
在张小姐买的毛衣的标签上记者看到,上面标注着执行的是“GB18401-2003”标准。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有关专家对此表示,GB18401-2003是现行的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。“纺织服装在印染和后整理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、助剂等整理剂,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。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,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。因此,国家对纺织产品提出了安全方面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。” 专家表示,纺织产品分为A类(婴幼儿用品)、 B类(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)和C类(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)三种。A类产品的有害物质含量要求最严格,其次是B类和C类。“如果标注C类,假如长期贴身穿着,会对皮肤造成损害。” |